12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城南营销服务部因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被罚款17万元。

因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 中国人寿楚雄分公司两营销服务部共计被罚29万元

  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城南营销服务部经理的施宗雁,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城南营销服务部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

因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 中国人寿楚雄分公司两营销服务部共计被罚29万元

  此外,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鹿城镇营销服务部同样因为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被罚款12万元。

因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 中国人寿楚雄分公司两营销服务部共计被罚29万元

  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鹿城镇营销服务部经理的郑晓英,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鹿城镇营销服务部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