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不合规、贷后管理不到位、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承兑、贴现资金管理不到位,被罚款420万元。同时,还有8名时任员工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均受到警告处罚。

因贷前调查不尽职等事由 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被罚420万元

因贷前调查不尽职等事由 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被罚420万元

因贷前调查不尽职等事由 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被罚4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