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凌铮律师团队】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于2020年10月23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有变动会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000671阳光城索赔,受损股民预征集

  二、特别提醒:000671阳光城于2023年6月30日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诉讼索赔工作已进入可起诉阶段,投资者索赔案件进展将提速。受损股民未起诉仍可起诉要求索赔投资差额亏损等各项损失。目前本案已有一审胜诉判决,部分投资者索赔获得法院支持。

000671阳光城索赔,受损股民预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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