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0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新潮能源(600777)投资者索赔案收到北京金融法院相关法律文书,案件获得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新潮能源(600777)投资者索赔案再获法院立案,宜通世纪(300310)索赔提交立案

  此前2023年12月1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新潮能源第一次被证监会处罚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出现进展,法院判决新潮能源赔偿投资者部分损失,投资者获得胜诉。

  2021年12月24日晚,新潮能源(600777)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决定书》。经查明,新潮能源未及时及未按规定披露相关担保事项,对于相关担保事项,新潮能源未及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在2017年10月8日到2018年12月19日之间买入新潮能源股票,并在2018年12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目前该案诉讼时效仅剩下四个月左右。(新潮能源维权入口)

新潮能源(600777)投资者索赔案再获法院立案,宜通世纪(300310)索赔提交立案

  除了新潮能源索赔案获得法院立案,8月2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宜通世纪(维权)(300310)投资者索赔案也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需要提示的是,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宜通世纪投资者索赔案已调解获赔到位,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宜通世纪维权入口)

  2023年6月21日,宜通世纪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宜通世纪违法主要事实如下:

  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000万元的方式向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新潮能源(600777)投资者索赔案再获法院立案,宜通世纪(300310)索赔提交立案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虚增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15.67%,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判决,在2018年4月3日到2022年11月4日之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并且在2022年11月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提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