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音郭楞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对该社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致使贷款挪用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音郭楞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5万元。

对贷款挪用行为负有责任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名员工被罚

对贷款挪用行为负有责任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名员工被罚

对贷款挪用行为负有责任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名员工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