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尽职、未按合同约定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形成风险,被罚40万元;同时,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乌鲁木齐银行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陈亮被警告,并处以罚款7万元。

因贷款管理不尽职等 乌鲁木齐银行一支行被罚40万元

因贷款管理不尽职等 乌鲁木齐银行一支行被罚40万元

因贷款管理不尽职等 乌鲁木齐银行一支行被罚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