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冠福股份(维权)(002102)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进入最后一个月倒计时,如果投资者符合相关索赔条件,建议保持关注,及时起诉。(许峰律师专栏)

冠福股份(002102)投资者索赔案倒计时一个月,此前已有胜诉判决

  许峰律师代理的冠福股份投资者索赔案二审已在福建高院开庭审理,此前投资者已获得一审胜诉。目前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冠福股份维权入口)

冠福股份(002102)投资者索赔案倒计时一个月,此前已有胜诉判决

  冠福股份(002102)于2021年1月3日晚公告,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冠福股份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冠福股份(002102)投资者索赔案倒计时一个月,此前已有胜诉判决

  在2023年10月28日公告的三季报中,冠福股份也披露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了相关行政处罚。截至本报告期末,前述事项已引起投资者诉讼并由法院指定专业机构已出损失核定意见的案件有661起,公司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5,274.55万元。针对公司被证监会处罚带来的诉讼及索赔风险,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给予高度重视,已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积极应对,尽量减小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生效判决,在2017年8月22日到2018年9月14日之间买入冠福股份股票,并且在2018年9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在最后一个月内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