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规范短期健康险:严禁“0”费率 加强第三方销售渠道管理

  本报记者 苏向杲 见习记者 杨笑寒  《证券日报》记者从保险业内部获悉,11月6日,监管部门向各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保险公司短期健康险业务的产品设计、销售队伍建设、信息披露、第三方面销售渠道管理、业务回溯.....

监管出手规范短期健康险:严禁“0”费率再现,点名“魔方业务”

  蓝鲸财经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日,监管部门分别下发了两份关于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的规范性文件,一份为《关于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有关风险的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另一份是《关于进一步做好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两份文件对短期健康险产品设计、销售、承保等多个环节作出具体性约...

“每月X元起”等属不当宣传 监管再规范短期健康险业务

  证券时报记者邓雄鹰  证券时报记者独家获悉,11月6日,保险监管部门向保险公司下发《关于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有关风险的提示》。文件要求,在销售短期健康保险时应对产品的免赔额、免赔责任、赔付比例、退保约定、保费缴纳方式等重要内容,向消费者进行清晰告知和提示。不应使用“保费低至(最低)X元”“每月X.....

严禁出现“0”费率!监管进一步规范短期健康险业务:宣传用语应当易于理解,明确告知消费者保险责任等

  原标题:严禁出现“0”费率!监管进一步规范短期健康险业务:宣传用语应当易于理解,明确告知消费者保险责任、退保约定、保费交纳方式等  每经记者涂颖浩    每经编辑廖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11月6日,监管部门向各保险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监管再度规范短期健康险业务:不应使用“保费低至”“保障高至”等词汇进行不当宣传

据券中社,监管部门向保险公司发文提示短期健康险产品有关风险,并进一步规范短期健康险业务。要求在销售时应对产品的免赔额、免赔责任、赔付比例、退保约定、保费缴纳方式等重要内容向消费者进行清晰告知和提示。不应使用“保费低至(最低)X元”“每月X元起”“保障高至(最高)X万”,以及“低至(最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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