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所再领罚单!使用“未发现”的含糊措辞被出具警示函 曾卷入粤传媒收购案遭罚没百万元
11月13日,青岛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关于对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公告显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在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三方面违规问题。 首先,法律意见书个别表述不准确,使用“未发现”的含糊措辞。其次,针对发行人对外担保、诉讼仲裁...